学会各工作、专业委员及团体会员: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现就2016年中关村示范区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工作或会员大部分在中关村示范区,有利于自主创新与中关村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并已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含产业技术联盟)、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
(二)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与产业技术联盟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情况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别申报支持资金。
二、申报内容
(一)建设经费
1.申报内容
社会组织根据2015 年自身建设、围绕为中关村示范区发展及中关村企业开展服务的情况和绩效、社会评价情况等进行申报。
2.支持额度
中关村管委会进行量化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情况,给予社会组织最高不超过20 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二)专项工作经费
1.申报内容
(1)社会组织在2014 年7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期间完成的平台搭建及品牌活动、行业(产业)研究、标准创制等工作项目,应紧密围绕示范区中心工作,对示范区创新创业有较大支撑作用。
2.申报要求
经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示范型社会组织最多可申报3 个项目,其他社会组织最多可申报2 个项目。
3.支持额度
中关村管委会进行量化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情况,每年分别给予每家社会组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支持,每个工作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
三、申报安排与审核流程
(一)申报安排
1.申报时间
2016年5月3日至5月20日
2.申报流程
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以下简称协会民非类)填写《中关村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申报书》(A类),报送至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填写《中关村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申报书》(B类),报送至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会。纸质材料一式贰份加盖公章(含骑缝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和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会根据社会组织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分别报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和产业处。
(二)审核流程
中关村管委会组织开展量化综合评价;委托专业机构对拟支持的项目绩效和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审计;经中关村管委会主任专题会审议,确定支持方案,并在示范区网站公示。
四、联系方式
(一)协会民非类
1.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
联系人:冯秋帆;联系电话:82237601-603,15901207367
刘晓丹;联系电话:82237601-605,13581889104
邮箱:fso@zgcngo.org
2.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
联系人:马媛月;联系电话:88828921
(二)产业技术联盟
1.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会
联系人:张玲玉;联系电话:82150635-8022,18618428576
袁俊崧;联系电话:82150491,15810298288
邮箱:lmxx@hdcapital.cn
2.中关村管委会产业处
联系人:迟莉莉;联系电话:88828825
附件:1.:中关村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申报书(A类).doc
北京生物医学工程学会
2016年5月3日